今天的社會已經發(fā)展到所有商品都需要包裝,所有包裝都需要印刷的程度。印刷是產品包裝最重要的裝飾和加工手段。沒有印刷的包裝幾乎是不可想象的。印刷起著傳遞信息、宣傳和介紹產品的作用。同時,對于一些商品來說,印刷在防偽方面也起著重要作用。今天的包裝印刷正朝著更加精致和提高商品附加值的方向發(fā)展。
一、食品包裝油墨的安全隱患
在市場競爭日益激烈的今天,食品包裝印刷產品的競爭不僅僅是產品質量的競爭,包裝安全也成為影響產品質量的關鍵問題。如何提高食品和食品包裝的質量安全,保護消費者的健康,已成為政府和消費者日益關注的熱點。
目前,新型、美觀、品牌化的接觸材料使油墨的使用越來越廣泛。幾乎所有的食品包裝都離不開油墨的裝飾,但油墨中含有大量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,包括重金屬、殘留溶劑、有機揮發(fā)物和多環(huán)芳烴。因此,食品包裝安全是食品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。油墨的健康安全直接關系到食品安全和人民健康。特別是基于塑料的食品包裝(包括紙塑復合材料、鋁塑復合材料和其他復合食品包裝材料)具有一定的透濕性和透氧性,再加上油墨的化學遷移,導致食品包裝上印刷油墨中的有害物質污染食品內容物。劣質印刷油墨產品甲苯等溶劑殘留竟高達 151mg/ ㎡(我國對食品包裝的要求為溶劑殘留總量≤10m g/ ㎡),“可溶性”鉛含量高達 430mg/kg(歐盟等發(fā)達國家對印刷油墨、涂料等產品“可溶性”鉛含量*≤25mg/kg)。
二、食品包裝印刷油墨安全的法規(guī)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明確提出了食品包裝材料和容器的要求,這對油墨制造商、食品包裝印刷商和消費者都有重大影響。使用綠色油墨已成為環(huán)保印刷的必由之路。目前,歐盟,美國,日本等國家和地區(qū)早有關于油墨衛(wèi)生安全的規(guī)定和法律,,如日本NL法規(guī)(食品包裝材料油墨的獨立限制性法規(guī))和德國包裝法標準中油墨的合理性。
我國第一項規(guī)范食品包裝的通則類國家標準—《包裝用復合膜、袋通則》(下簡稱《通則》)對溶劑殘留量做出了新的規(guī)定,苯類溶劑殘留量的單項標準更為嚴格。在GB10005《雙向拉伸聚丙烯 / 低密度聚乙烯復合膜、袋》中規(guī)定,溶劑殘留總量應≤10mg/ ㎡,其中苯類殘留≤3mg/ ㎡;而在《通則》中規(guī)定,溶劑殘留總量不變,但苯類殘留修改為≤2mg/ ㎡。
三、食品包裝印刷安全檢測
近年來,食品制造商和消費者越來越重視食品包裝的安全性。食品包裝已逐漸從原來的美觀和包裝功能上升到安全的話題。食品包裝的健康安全一般從原輔材料的安全控制、印刷方法的控制、環(huán)境設施和設備的要求、食品安全控制體系的建立以及良好操作規(guī)范的建立和實施等方面進行控制。
目前和油墨相關的包裝衛(wèi)生要求,大致上可以分為以下幾大類:
總遷移量檢測儀 第一類:重金屬元素的遷移量或者重金屬元素及化合物的含量;常用總遷移量檢測儀對各種食具、容器及食品用包裝薄膜、罐頭或其他各種食品用工具、管道等制品在不同浸泡液中的溶出量的測定。通過蒸發(fā)殘渣的測定,進行浸出指標的分析材料的總遷移量。
氣相色譜儀 第二類:揮發(fā)性有機物的殘留量,即油墨和印刷品有關的VOC含量;實際生產中,一般使用氣相色譜儀檢測包裝印刷品的溶劑殘留量,還可檢測單一溶劑的純度或含量。
第三類:氣味,即干燥后的印刷品必須不含有使人厭惡的刺激性甚至有害的氣味。
第四類:其他有毒有害的物質,如鉛、鉻、汞等重金屬元素。